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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三字经总计123段,当前第5段。

    三字经第5段解释

      仅仅是供养儿女吃穿,而不好好教育,是父亲的过错。只是教育,但不严格要求就是做老师的懒惰了。


    三字经第5段启示

      严师出高徒,严格的教育是通往成才之路的必然途径。对孩子的严格要求虽然是做父母和老师的本份,但做子女的也应该理解父母和老师的苦心,才能自觉严格要求自己。


    三字经第5段注释

      不教:不加以教导。 过:过错。 师:老师。 惰:怠惰,这里指失职。


    三字经第5段故事

      从前,有个无恶不作的强盗,在他做尽坏事后,终于被衙门的捕快捉了起来。由于他犯了许多不可原谅的罪,所以县太爷判了他死罪。临刑前,县太爷问他有什么要求,强盗说:“我想见我母亲最后一面。”县太爷命人把他母亲请来,当他们母子一见面,母亲很悲痛的抱者儿子大哭。谁知道,那个强盗竟然狠狠的将母亲的耳朵咬了下来,并且伤心地说:“我好恨娘在我犯错时,从来不教训我,现在我后悔也来不及了。”这强盗的母亲,要对强盗的下场负一半的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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