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教育体育局-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人民政府机构**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0〕65号)、《安康市编委办关于平利县政府有关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批复》(安编办发[2011]129号)和《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人民政府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办发[2010]75号),设立平利县教育体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平利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编制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