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省属代码:9580,国标代码:44231)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在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试点院校之一,2011年被确定为湖北省援疆对口培训院校。
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成立于2007年5月,是山东政法学院的二级学院之一。2006年6月,山东省监狱管理局与山东政法学院签署合作办学协议,联合培养监狱学专业本科学生。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在2000年3月由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和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升格组建而成立的,为副厅级建制单位,由省公安厅主管、省教育厅协管、省政法委配合管理,是我省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主要承担全省公安及政法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任务。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在2000年3月由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和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升格组建而成立的,为副厅级建制单位,由省公安厅主管、省教育厅协管、省政法委配合管理,是我省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主要承担全省公安及政法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任务。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郑州市文化路北段,是一所以高等司法警官教育为主,多种职业教育并举的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警察学院。报名热线0371-56757668,欢迎莘莘学子来我院就读!河南司法警官学校设置有刑事执行、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司法警务、安全保卫、警察管理、法律文秘、法律事务等14个专业,是一所优秀的司法警官学院,在全国各类司法警官学院中名列前茅。
警官学院历史可追溯到1950年2月成立的西南军区军政大学,学院由初级指挥院校转型为学历教育合训院校,更名为武警警官学院,升格为副军级,直属武警总部领导管理。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省属代码:9580,国标代码:44231)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在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试点院校之一,2011年被确定为湖北省援疆对口培训院校。
广东警官学院位于广州市,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建校以来,学院经历了政法干部培训,政法中专、大专,公安专科、本科教育的历程,是华南地区第一所公安本科院校。
广东警官学院位于广州市,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其前身是建立于1949年11月的广东省公安干部学校,建校以来,学院经历了政法干部培训,政法中专、大专,公安专科、本科教育的历程,是华南地区第一所公安本科院校。学校实行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共同领导,以公安厅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实施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同时承担在职干警培训业务。
江苏警官学院是我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6月的南京市公安学校。学院形成了以法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公安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
江苏警官学院是我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6月的南京市公安学校。学院形成了以法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公安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
湖北警官学院位于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其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2004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实行警务化管理的、隶属于四川省司法厅的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同时也是四川省级示范高职院校之一。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2004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实行警务化管理的、隶属于四川省司法厅的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同时也是四川省级示范高职院校之一。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于2004年1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组建成立,隶属于河北省司法厅。学院始建于1982年,其前身为河北警官学校、河北司法学校和河北政法函授大学。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于2004年1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组建成立,隶属于河北省司法厅。学院始建于1982年,其前身为河北警官学校、河北司法学校和河北政法函授大学。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地处九省通衢的武汉市,是一所有着30年办学历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为国家培养了10多万人民警察。2009年起被批准为全国19所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试点院校之一,可招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习后直接走上政法岗位。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2002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同时保留江西省政法干校的职能,隶属江西省司法厅。2009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等15部委确定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试点院校”。同年底,省司法厅决定自2010年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由学院承担。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2002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院坚持依法治校,从严治警,以“博学、明法、求实、创新”为校训。
湖北警官学院位于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其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主要培养基层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安全防范和应用法律人才的司法警官院校,主管部门为浙江省司法厅。学院前身为1984年建立的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0年5月筹建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2年1月正式成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湖南省唯一一所警察体制的职业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系经吉林省人民政府于2002年1月14日以吉政函[2002]2号文件正式批准成立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长春市小合隆经济开发区,其中教育用地3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系经吉林省人民政府于2002年1月14日以吉政函[2002]2号文件正式批准成立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办学目标定位是省内独特、东北一流、国内有影响的司法警官职业院校。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是贵州省唯一的一所普通专科教育为主的公安司法院校。成立迄今已有65年办学历史。
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成立于2007年5月,是山东政法学院的二级学院之一。2006年6月,山东省监狱管理局与山东政法学院签署合作办学协议,联合培养监狱学专业本科学生。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是贵州省唯一的一所普通专科教育为主的公安司法院校。成立迄今已有65年办学历史。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创建于1982年,前身为山东省司法学校、山东省法律学校。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实行由山东省司法厅和山东省教育厅共管、以山东省司法厅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全省唯一一所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在2000年3月由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和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升格组建而成立的,为副厅级建制单位,由省公安厅主管、省教育厅协管、省政法委配合管理,是我省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主要承担全省公安及政法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任务。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在2000年3月由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和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升格组建而成立的,为副厅级建制单位,由省公安厅主管、省教育厅协管、省政法委配合管理,是我省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主要承担全省公安及政法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任务。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中央部属高校,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直属的唯一高等院校。学院承担着培养全国司法行政尤其是监狱劳教系统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培训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与高级警官的重任。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中央部属高校,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直属的唯一高等院校。学院承担着培养全国司法行政尤其是监狱劳教系统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培训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与高级警官的重任。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是2000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在原省司法学校、省警官学校和省政法干校的基础上建立的,隶属省司法厅领导,业务上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学院西区座落在合肥市风景秀丽的董埔水库湖畔,毗邻清溪公园景区。学院现有占地面积309.07亩,建筑面积14.9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396万元,馆藏图书(含电子图书)76万册。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是2000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在原省司法学校、省警官学校和省政法干校的基础上建立的,隶属省司法厅领导,业务上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学院西区座落在合肥市风景秀丽的董埔水库湖畔,毗邻清溪公园景区。学院现有占地面积309.07亩,建筑面积14.9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396万元,馆藏图书(含电子图书)76万册。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创建于1982年,前身为山东省司法学校、山东省法律学校。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实行由山东省司法厅和山东省教育厅共管、以山东省司法厅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全省唯一一所司法警察类高职院校。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坚持“**建校”、“从严治校”的方针,远期发展目标是:努力把学校建设成全省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公安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全省在职民警的培训教育基地、全省警务理论和警务科技的研究基地。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坚持“**建校”、“从严治校”的方针,远期发展目标是:努力把学校建设成全省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公安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全省在职民警的培训教育基地、全省警务理论和警务科技的研究基地。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的前身是黑龙江省政法干部学校和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是黑龙江省中级警官的培训基地,也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高等院校。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的前身是黑龙江省政法干部学校和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1946年建校,2003年3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郑州市文化路北段,是一所以高等司法警官教育为主,多种职业教育并举的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警察学院。报名热线0371-56757668,欢迎莘莘学子来我院就读!河南司法警官学校设置有刑事执行、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司法警务、安全保卫、警察管理、法律文秘、法律事务等14个专业,是一所优秀的司法警官学院,在全国各类司法警官学院中名列前茅。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郑州市文化路北段,是一所以高等司法警官教育为主,多种职业教育并举的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警察学院。报名热线0371-56757668,欢迎莘莘学子来我院就读!河南司法警官学校设置有刑事执行、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司法警务、安全保卫、警察管理、法律文秘、法律事务等14个专业,是一所优秀的司法警官学院,在全国各类司法警官学院中名列前茅。
重庆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工学为主,以软件、电子信息、游戏动漫为特色,经济管理和人文艺术等专业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一直坚持独特的“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办学模式。
警官学院历史可追溯到1950年2月成立的西南军区军政大学,学院由初级指挥院校转型为学历教育合训院校,更名为武警警官学院,升格为副军级,直属武警总部领导管理。
警官学院历史可追溯到1950年2月成立的西南军区军政大学,学院由初级指挥院校转型为学历教育合训院校,更名为武警警官学院,升格为副军级,直属武警总部领导管理。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省属代码:9580,国标代码:44231)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在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试点院校之一,2011年被确定为湖北省援疆对口培训院校。
警察技术系成立于2003年,前身是计算机应用与管理系,2005年更名为公安信息技术系,并于当年9月面向社会招生158人,2009年更名为信息技术系,2012年学院在此基础上组建警察技术系。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实施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同时承担在职干警培训业务。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实施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同时作为全省公安、司法机关重要的培训基地,承担相关的培训任务。学院由陕西省公安厅主管,教育教学业务由省教育厅指导。